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粉碎了“四人帮”后,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一些 思想动向。一方面,在一部分人中,仍然存在着思想僵化或半僵化状态,阻碍着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贯彻;另一方面,极少数“四人帮”的党羽,利用中国共产党发扬民主的机会和“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造成的困难,宣扬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主张,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反对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从右的方面歪曲和反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
在这样两种思想倾向的影响下,造成了一部分青年思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
邓小平在讲话中将中国共产党一贯所强调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原则,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指出,“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邓小平提醒全党注意那种怀疑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在一小部分人中蔓延,他指出“我们必须一方面继续坚定地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帮助一部分还在中毒的同志觉悟过来,并且对极少数人所散布的诽谤党中央的反动言论给予痛击。
另一方面用巨大的努力同怀疑上面所说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作坚决的斗争。这两种思潮都是违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都是妨碍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前进的。”邓小平还论述了四项基本原则是完整的指导原则,论述了它的核心。他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并强调,每个共产党员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的动摇。
邓小平在逐一论述了四项基本原则之后说:“总之,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59页)决不允许否定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和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共中央认为四项基本原则永远是我们立国、治国、强国之本。
何叔衡
何叔衡(1876年-1935年2月24日),字玉衡,号琥璜,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
1913年,何叔衡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讲习班,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同学志同道合,成为最好的朋友。
五四运动中,何叔衡与长沙的进步教师支持学生反帝爱国行动。
1920年冬,何叔衡与毛泽东共同发起成立湖南的共产党早期组织。
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党的创始人之一。
1922年任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委员。在湖南大力发展党员和基层组织,开展革命活动。
1927年马日事变后,何叔衡前往上海,为党创办地下印刷厂,坚持秘密斗争。
1930年7月,从苏联学习回国后,在上海负责全国互济会工作,组织营救被捕同志,将暴露身份的同志转往苏区。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何叔衡奉命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经受了严峻的生死考验。
1935年,国民党军杀声从四面逼近,何叔衡和病弱的瞿秋白等去闽西。他们一行昼伏夜行,2月14日凌晨到达了上杭县水口镇附近。不太熟悉陌生环境的便衣队一时大意,天亮后在小村做饭冒出炊烟,结果很快保安团二营便包围上来。几十个便衣队员用驳壳枪且战且走,冲到村南的大山上,匪兵紧追不舍。何叔衡气喘吁吁奔跑困难,又不愿拖累同志,面色苍白地向带队的邓子恢喊:“开枪打死我吧!”邓子恢让特务员(警卫员)架着他跑,到了一个悬崖边,何叔衡突然挣脱警卫,纵身跳了下去。实践了“我要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的誓言,时年59岁
60年代福建当地公安机关审讯一个当时的反动团丁时,据凶手交待,他和另一团丁在战后搜索时,在山崖下发现了一个躺着的老人,已头破血流,从衣服里发现了银元和港币。这两个家伙搜身时,老人突然苏醒,抱住凶手的腿欲搏斗,结果被连击两枪打死。何叔衡在“新民学会”时就以性情刚毅著称,临难不苟正是他这种品格的表现.